1、辦理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的機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城市設立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負責辦理技術合同的認定登記。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城市人民政府設立技術市場管理機構的,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的日常工作可以由該機構負責管理和指導。
2、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的基本要求?
(1)遵守法律、法規、誠實信用原則。當事人申請認定登記應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繩,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如實反映技術交易的實際情況。如果當事人在合同文本中作虛假表示,騙取技術合同登記證明的,應當對其后果承擔責任。
(2)地域一次登記制。技術合同認定登記中實行按地域一次登記制度。技術開發的研究開發人、技術轉讓合同的讓與人、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合同的受托人,應當在合同成立后向所在地區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提出認定登記申請。
(3)提供書面合同文本。當事人申請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應提交完整的書面合同文本和相關附件。采用口頭形式訂立技術合同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將不予受理。
(4)合同文本表述規范。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應使用規范名稱,完整準確地表達合同內容,避免名稱和內容在認定合同性質時引起混亂。